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党支部整建提质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条 制定细则依据。为了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基层党组织整建提质专项行动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党支部整体建设,提高党支部工作质量,切实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委教育工委《推进高校党支部整建提质的重点措施》,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明确工作思路。学校党委要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着力完善党支部建设的体制机制,整体推进党支部标准化优质化特色化发展,进一步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党的建设学科发展。党总支要进一步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具体抓好组织实施、检查推进。党支部要按照本细则,对标对表落实工作任务,不断提高工作成效。积极创建样板党支部、标杆院系,力争3年内实现整建提质目标。
第三条 推进科学布局。按照学校党委《关于构建党建工作总体机制的意见》要求,采用“整体设计、规范标准、细化举措、分类指导、创建样板、挖掘优势”等方法,科学布局,整体推进,紧盯短板,重点突破,细化规范,全面提质,发掘潜力,守正创新。
第四条 突出政治功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教育引导党员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捍卫“两个确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领师生不忘初心使命,听党话,跟党走。
第五条 坚持分类指导。以师生党支部为重点,按照教师党支部、学生党支部、机关党支部和职教产业党支部分类推进。根据工作性质和特点,教学院党支部突出教育引导功能,机关教辅部门党支部侧重管理服务育人功能,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把党支部建成坚强的战斗堡垒。
第六条 服务中心工作。党建工作是学校事业发展的保障,要牢固树立“围绕教学抓党建,抓好党建促教学”的理念,通过党建引领、思政强基、文化铸魂、群团协商、行政护航,形成工作合力,出色完成民办学校党建工作10项重点任务,推动教育教学工作,提升人才培养质量。防止出现“为党建而党建”、党建与行政工作“两张皮”的现象。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功能、组织功能和服务功能,把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统筹推进中心工作作为党支部建设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第七条 落实基本制度。按照上级规定和常德市智慧党建要求落实常态化管理制度。
(1)精心组织“三会一课”。支委会、党小组会每月不少于一次,党员大会、党课每季度不少于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及时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党委班子成员、党委部门主要负责人、党总支书记与副书记、支部书记每年上党课不少于一次。
(2)持续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按照学校党委《关于规范主题党日活动的实施意见》精心组织,每月不少于一次,力争做到“一支部一特色”。
(3)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依据学校党委《民主评议党员实施办法》认真组织,评议定级。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委组织部与党总支作出安排,将学校党政班子成员划分到支部过组织生活,接受监督管理。结合年终工作总结统筹安排组织生活会与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不少于一次。
(4)强力推进谈心谈话。做到“四个必谈”:即班子成员之间必谈、分管单位负责人必谈、思想工作重点人必谈、党员发展对象必谈。以上类别的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一次,并有记录存档。
(5)严肃执行党费缴纳制度。每名党员于每月10日前主动按标准缴纳党费,支部每季度在党务公开栏内予以公示。
第八条 推进“五化”建设。全面落实党支部“五化”建设内容,参照学校编印的《党支部“五化”建设易错预防操作指南》规范做好建设工作。以“五统一”(教育培训内容、重大工作推进、会议记录本使用、阵地建设模式、经费支出管理)为突破口,抓好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设立党员活动室(可与党总支资源共享),按统一标准配备活动室标识牌和档案资料柜、桌椅,室内悬挂党旗、党徽、入党誓词、党员义务与权利、党员发展流程图、党务公开栏等内容。设置专职或兼职人员对党员活动室和全国党员管理系统、智慧党建系统进行维护和管理。
第九条 优化支部设置。本着“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行全覆盖”的原则,优化设置党支部。学校党组织实行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层级管理。每个教学院设立党总支,下设教师党支部与学生党支部;学校职能部门设立机关党总支,下设若干个党支部;教辅单位、后勤保障部门与独立法人实体单位设立联合党总支,下设若干个党支部。党支部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任期将满的党支部应提前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送换届请示,同时上级党组织一般提前半年提醒支部做好换届准备。
第十条 做实头雁工程。按照“双带头人”标准选优配强党总支书记和教工党支部书记,将党性强、业务精、有威信、敢担当、肯奉献的优秀党员、优秀辅导员、骨干教师优先选任为党支部书记。按照学校《教工党员与教学科研管理骨干“双培养”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做好后备干部培养,储存骨干资源。启动“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开展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支持申报党建、思政研究课题与项目。管理、后勤等部门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有威望的部门负责人担任。坚持每月一次的党组织书记调度会制度,谋划、提示月重点工作。落实党组织书记津贴制度,纳入T+x课时补贴总方案。夯实一年一度的“双述双评”工作,党总支、党支部书记每年就抓党建工作情况分别向上一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述职一次,并分别接受上一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评议。完善激励和问责措施,在干部任用、职称评审和评先评优上优先考虑先进典型,对于责任心差、能力弱的不合格党组织书记予以及时谈话或调整。
第十一条 稳定基本队伍。党建工作的基本队伍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班子成员和专职组织员以及党务工作系统的专职人员。要通过教育培训、外出学习、干部交流、晋升定级、落实补贴、用人所长等举措,实现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稳住党务工作人员队伍,提高党建业务水平。
第十二条 规范党员管理。严格按照学校《党员教育管理办法》实行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每年5月份对党员组织关系、党员教育培训、党员档案材料集中进行清理整改,及时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按照学校《关于设立党员责任区示范岗的实施办法》设置“党员示范岗”和“党员责任区”,实施党员骨干先锋工程,每年结合民主评议党员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完善党建带团建制度,建立教师党员联系群众、联系学生制度,及时了解群众和学生困难诉求,倾听群众和学生意见建议,帮助群众排忧解难。
第十三条 严格教育培训。按照学校《党校工作基本制度》配强党校专兼职教师队伍,聘任社会上德艺双馨、理论水平较高的专家担任党校客座教授。采用线上培训与线下培训相结合的方法分类别组织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培训每年分别组织两期以上,每次不少于24学时。党员集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 32 学时,党务干部每年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
第十四条 保证发展质量。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学校《发展党员工作流程操作手册》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落实年度指导计划数,严格标准和程序,实行“三审”责任追究制,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注重在高知识群体、优秀青年教职工、归国留学人员、学科带头人、思政课教师、学生辅导员、优秀学生干部中发展党员。
第十五条 样板示范引领。加强对标争先建设,实施示范引领工程。开展基层党建示范点建设,着力打造党支部标杆样板。完善“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尽快努力创建一批校级、市级样板党支部,积极申报省级、国家级样板党支部,精心组织推进,取得创建实效。印发《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创建标杆院系、样板党支部专项行动计划》,指导创建工作。
第十六条 深化功能优势。实施“党建+”工程,着力促进党建与教育教学事业发展深度融合。党支部参与本单位重要事项的讨论决策时要拥有话语权,在教职工提职晋级、评奖评先中把好政治关,对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存在问题的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党支部要定期对师生思想政治状况进行研判,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服务全过程。开展师生党支部结对共建牵手“1+ 1”活动,推动形成组织育人新格局。党支部要积极宣传师德师风先进典型,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要推动劳动教育,创新教育方式和组织形式。教师党支部要结合教育教学、科研项目申报等具体工作,做好青年教师培养的传帮带,帮助青年教师更好成才。
第十七条 实行量化考核。学校党委制订印发《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年度党总支党建工作考评细则》,对党支部日常党建工作和整建提质工作进行量化考核,作为年终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党总支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党委组织部负责督促检查考核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一个月一公布,一学期一小结。对软弱涣散、整建不力、提质效果不明显的要及时约谈提醒,并限期整改;经批评教育仍不整改的,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或调整。
第十八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