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党员教育管理措施
党员的教育与管理是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具有教育离不开管理、管理离不开教育的互补性,针对民办高校用人机制带来党员教育管理的不同特点,特提出如下措施。
第一,保证党员政治上合格。通过办班轮训、上党课、座谈讨论,会议活动、民主评议、个别谈话、社会调查、义务劳动、知识竞赛、影评视评、创先争优等形式,教育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遵纪守法、对党忠诚,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二,完成党员教育培训学时数。新党员入党一年之内接受集中学习累计时间不少于8学时;党员每年集中(含网络)学习培训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不少于32学时;党支部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集中(含网络)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
第三,建立完整的党员信息资料。党(总)支部按组织关系在校的固定党员和组织关系未转入的流动党员分类建立党员花名册,做到心中有数。党员档案管理工作,统一于党委组织部。
第四,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健全党员组织关系定期排查机制,实行流动党员双重组织生活和双重评议考核制度及动态管理机制。流动党员凭党员证明信,编入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行使党员权利。凡是来校工作半年以上的党员,必须将组织关系转入。退休老党员,根据自己意愿可以不转入组织关系,在原单位交纳党费,但必须从原单位开具党员证明信交学校党委组织部,编入一个支部参加组织活动,不允许党内有不参加党组织生活的特殊党员。
第五,认真做好“失联”党员工作。对于失联6个月以上的党员,各支部要登记造册,弄清原因,通过当地党组织和公安派出所取得联系;失联1年以上的党员,向上级党组织专题上报处理意见。
第六,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在校工作党员,无论是那种情况,都必须参加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组织活动,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与管理。
第七,挖掘人才资源为党工作。凡是组织关系在校或原单位已出具党员证明信的党员,只要在校工作均可以参加学校的评比表彰和民主选举,根据工作需要和聘任合同书,还可以在党内外任职。
第八,营造党组织生活氛围。凡是党组织活动,每名党员都必须自觉佩戴党徽,庄重严肃。开展各种活动都要注意政治性和思想性,做到教与乐的统一,避免庸俗化。
第九,强化党内激励关怀帮扶。从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关爱党员,救助困难党员、定期慰问老党员、培养年轻党员、表彰先锋党员,不断增强党员的归属感、光荣感、责任感。每一名党员要服从组织安排,自觉参与结对帮扶和志愿者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第十,建立不合格党员处置办法。从严依规处理不承担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不缴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等不履行党员义务的党员,畅通党员出口,确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各支部设置“党员示范岗”,亮身份,亮承诺,寓教育管理于服务之中。
第十一,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党员要心中有党,心中有组织,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请求任务,自觉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
第十二,要自觉交纳党费。党支部教育引导党员每月10日之前在“智慧党建”平台上亲自交纳、按时交纳、按标准交纳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