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工作职责
中共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委员会组织部作为党委核心部门之一,具体负责学校党员发展、基层党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员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党的组织工作、干部工作和人才工作有关方针和政策,制定中长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具体措施。
2.配合上级组织部门做好校级和中层领导班子建设及个人事项报告等工作。
3.按照校党委、董事会和校务会要求,负责做好干部的培养、选拔、交流调整、任免和聘用等工作。
4.负责教工党员与教学科研管理骨干“双培养”与“双带头人”工作。
5.负责基层党组织机构设置和换届选举工作,统筹做好党建工作量化考核。
6.负责基层党支部“五化”建设,指导、督促基层党组织开展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
7.负责并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抓好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党员教育管理与困难党员帮扶等工作。
8.做好党建理论研究工作,组织开展党建专项活动。
9.加强组织部自身建设,规范组织部档案室。
10.完成上级党组织合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校工作职责
1.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围绕学校党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定有关专题,组织力量进行党建理论研究,为校党委提供决策参考。
3.制定党校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具体工作措施。
4.负责组织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干部和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并进行考核、考察,颁发结业证书。
5.定期召开党校领导机构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分析总结经验,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6.负责党校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7.选派干部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学习,做好管理和考核工作。
8.负责党校自身建设与培训资料归档工作。
9.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